目录

【2024.02.20】地下停车位有了“身份证”

荆楚快讯黄石2024-02-20530
18日,记者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获悉,全市首张单建和结建式人防工程产权证书及首张地下停车位不动产登记证书已于近日办理完毕,......

地下停车位有了“身份证”

18日,记者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获悉,全市首张单建和结建式人防工程产权证书及首张地下停车位不动产登记证书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人民广场和桂林北路两处单建人防工程和碧桂园·磁湖半岛结建人防工程成为我市第一批完成产权登记的人防工程,黄石港区当代满堂悦小区业主领取了我市第一张地下停车位不动产登记证书。

2023年7月,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牵头组织起草的《黄石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办法》出台为有效解决因地下空间确权登记存在空白而引起的权利纠纷、保障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支持,实现了我市地下空间相关管理制度上从无到有,破题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

《办法》明确规定,单建和结建地下空间均可办理产权登记,建设单位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下建(构)筑物所有权的首次登记后,购买地下车位(库)的业主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可办理地下车位(库)的权属登记。这意味着我市的地下车位(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将与商品房一样实现依法转让、出租、赠与和抵押。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办法》实施前已交付的地下车位(库),市相关部门正在起草和完善《关于妥善解决市城区地下停车位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切实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妥善解决我市城区地下停车位(库)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记者 吴海峰 鲁冰儿) 

编辑:熊鹰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jingchucn.com/post/e87ce668.html

发布评论

您暂未设置收款码

请在主题配置——文章设置里上传

扫描二维码手机访问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