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关于拟作出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武汉青云阁科技有限公司:

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检查,你单位存在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问题,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撤销你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进行公告,公告期:30日,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27-67880666转3转3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中心二楼D04窗口

邮政编码:430075

审批机关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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