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运输重点液态食品需持有准运证

7月1日起 运输重点液态食品需持有准运证

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2026年7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从事相关运输的经营者需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未取得许可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此次许可制度适用范围为使用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从事食用植物油、白酒、食醋、果葡糖浆等5大类14小类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输自身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无需取得准运证,但运输容器及过程需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申请该许可需具备四项条件:有适配的专用运输容器且材质达标、喷涂专用标识;配备熟悉运输食品安全要求与操作规范的作业人员;建立运输过程控制、容器清洁维护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满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主体需以营业执照载明主体为准,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容器相关证明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等材料。办理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黄石市”,搜索“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按系统提示提交材料,许可系统已于4月20日正式上线。具体办事指南或业务咨询可登录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在相关公示公告中查询。(融媒记者 陈弘毅)

编辑:郭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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