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世界光谷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新管〔2023〕25号)要求,建设光谷瞪羚塬,开展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及特色服务活动,根据服务绩效给予奖励,经组织申报,专家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实名联系方式,以便反馈查核情况。
联系电话:027-67886052
附件:
2024年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及特色服务活动政策支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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