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恩施日报讯(通讯员欧阳田静、黄春艳)“多亏了你们帮我理清思路、写好诉状,要不然我可能还在原地‘绕圈圈’。”近日,宣恩县椒园镇村民周某拿到法院的生效文书后,专门到宣恩县司法局椒园司法所表示感谢。
2月中旬,周某来到椒园司法所,咨询自己通过某网络平台联系的律师是否可靠。工作人员和其交谈过程中得知,周某的妻子以外出务工为由离家出走,至今10余年杳无音信,既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也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他想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却不知如何解决。得知周某的诉求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他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其拟写起诉书,并告知他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日常工作中,椒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像周某这样因文化程度有限、法律知识欠缺的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需要提起诉讼解决时,一份格式规范、诉求明确、事实清楚的诉状成为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拦路虎”。为此,椒园司法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窗口,常态化提供法律文书代写和指导服务,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更适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引导群众选择更高效、成本更低的解纷途径。同时,全面规范公示服务流程和工作人员信息,确保群众“找得到人、办得成事”,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法治需求的“最后一公里”。
一份份工整规范的诉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生动体现。椒园司法所将持续坚守为民初心,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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