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检察”联合调解 建始县高效化解劳务纠纷

法院+工会+检察联合调解  建始县高效化解劳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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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通讯员 向继武 摄)

恩施日报讯(通讯员向继武、裴袭、阳芷硕)“没想到拖欠4年的劳务报酬,当场就转账支付了。感谢你们调解!”3月13日,在建始县“法院+工会”诉调工作室,吴某收到1.66万元劳务工资,连声道谢。

农民工吴某因手部受伤,2019年经县残联认定为肢体残疾人。2022年,李某承包某消防工程,雇请吴某从事消防管道安装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劳务报酬200元/天。吴某共计工作83天,应得劳务报酬1.66万元。工程结束后,李某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吴某多次催要未果。今年1月31日,吴某向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

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获悉该案线索后,认为本案涉及残疾人合法权益,决定支持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启动涉残疾人纠纷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并将案件委托至“法院+工会”诉调工作室调解。调解员随即组织吴某、李某及县检察院相关人员、县法院派驻县综治中心人员参与调解,力求实质性化解纠纷。

调解员首先与吴某沟通,了解其诉求和心理状态。吴某情绪较为焦虑,调解员耐心安抚,详细释明调解流程和法律保障,帮助其理性表达诉求。同时,调解员与李某核实劳务事实,通过查阅吴某提供的工时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结合双方陈述,逐步还原案件事实,明确李某应支付报酬1.66万元。

调解现场,调解员、法院工作人员向李某释明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劳务合同纠纷的规定,强调拖欠残疾人劳务报酬的法律责任和社会影响。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从支持起诉角度,阐明法律监督职能,督促李某依法履行义务。经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一次性支付吴某劳务报酬1.66万元,当场履行。吴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双方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建始县“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今年已成功调解劳务用工欠薪案9件,涉及14人、金额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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