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启动首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企业类创建遴选工作,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其条件

申报创建示范企业的单位,应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

每个申报对象原则上限申报1个创建领域。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独立法人,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对象相关指标应当满足《工作方案》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申报对象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

二、创建领域

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安全应急装备、软件。

三、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周二)下午17:30前。

2.材料要求:各企业需提供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word版+盖章pdf版)、创建申请书(胶装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word版+盖章pdf版)。

3.电子版请发邮箱:dhtzjg@yeah.net

4.纸质版提交地址: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8办公室

请按照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专此通知。

附件: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企业).docx

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3: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企业).docx

联系方式:企服局 65525809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6年3月20日     

原创文章,作者:荆楚之窗,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ngchucn.com/9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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