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5年10月14日市人社局东湖分局收到武汉中城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居住、商业项目(中城·龙湖森林)一、三期项目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中城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于2019年4月9日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0万元,于2022年6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22条“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我局对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上述工程建设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3日。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相关人员在公示期内向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组)反映。

地址: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3084办公室

电话:027-67880227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将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郑重提醒:凡建设的工程项目已完工验收合格,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请及时向市人社局东湖分局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组)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以免影响单位资金流转。 

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居住、商业项目(中城·龙湖森林)一、三期.docx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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