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出台“九小场所”简易消防设施安装实施方案 最高可按照安装费用的70%给予补贴

咸宁市出台九小场所简易消防设施安装实施方案最高可按照安装费用的70给予补贴

咸宁网讯 记者镇强报道: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九小场所”简易消防设施安装实施方案》,旨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小型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推广好咸安区谭惠路沿街商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试点成效,破解“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火灾多发等难题。

《实施方案》明确,即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分3年在全市“九小场所”(小购物场所、小餐饮场所、小住宿场所、小公共娱乐场所、小医疗场所、小教学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小物资储存场所)逐步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等设施,确保2028年底实现简易消防设施安装全覆盖,有效防范化解“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风险。

据了解,对于全市范围内完成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安装的“九小场所”,经营主体可向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补贴。2026年12月31日(含)前安装的,按照安装费用的70%给予补贴;2027年1月1日(含)后安装的,按照安装费用的50%给予补贴,分3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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