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今年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去年发放补贴2.9亿元,拉动消费超19.7亿元

咸宁市今年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去年发放补贴2.9亿元,拉动消费超19.7亿元

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石琳)3月16日,记者从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会暨以旧换新工作培训会获悉,2025年,我市发放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2.9亿元,拉动消费超19.7亿元。

今年我市继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政策覆盖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4大领域,以真金白银的补贴惠及消费者。在汽车领域,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获一次性补贴,最高可享补贴2万元。通过售卖旧车并购买新车的消费者,最高可享补贴1.5万元。政策明确要求,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置换更新补贴。

在家电与数码产品方面,个人消费者购买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电视机、电脑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可按销售价格的15%享受补贴,每件最高补贴1500元。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同样可享15%的价格补贴,每件最高补贴500元。

补贴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为保障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照“省级指导、市州实施、总额控制、逐月安排、均衡使用”的原则执行。

数据显示,2025年,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共发放补贴2.9亿元,其中,汽车补贴审核通过共计10406单,汽车报废更新3893单,汽车置换更新6513单,发放补贴1.4亿元,拉动汽车消费超11.7亿元;发放家电、智能家居、3C数码、电动自行车补贴1.5亿元,拉动消费超8亿元。

我市汽车报废和汽车置换兑付率均为100%。家电类审核通过兑付率85.01%,全省排名第三。同时,我市鼓励消费者将旧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更换为节能环保型新产品,推动了绿色消费的普及。全年以旧换新的节能家电占比达到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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