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我们的食材购买实行‘赊账制’,合作超市定期送货并出具票据,我们报给市社会福利中心,由他们付款。”日前,在大冶市灵乡镇福利院,院长张远育对前来回访督查的大冶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
此前,大冶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发现,灵乡镇福利院食堂年人均食材消费额明显高于其他福利院。大冶市纪委监委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灵乡镇纪委,查实该院存在套取老人伙食费、挪作其他违规开支的问题。最终,2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相应责任。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养老钱”监管不力、公立养老机构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大冶市纪委监委向民政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细化费用类别、规范行政开支,压缩“微腐败”滋生空间。
养老资金流向,关系着养老机构的服务温度和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大冶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将规范公立养老机构财务支出作为监督重点,坚持以督压责、以查促改,推动大冶市养老机构财务支出规范化。
大冶市纪委监委探索“纪巡审财”联动模式,聚焦资金使用、物资采购、补贴发放等关键环节,对民政部门开展专项巡察。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采取“自查+联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大冶市12家养老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30余次,对发现问题印发督办函,并跟踪督办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改到实处。同时,对虚报套取、截留挪用“养老钱”以及对养老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大冶市纪委监委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
在大冶市纪委监委推动下,大冶市公立养老机构财务管理日益规范,形成制度严密、支出透明的运营新气象。《大冶市社会福利中心日常生活支出费用分摊方法》等5项创新制度被省民政厅收录至全省相关制度汇编,为全省养老资金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大冶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每一分‘养老钱’都花在刀刃上,助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大冶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融媒记者 文红玲 通讯员 柯国)
编辑:郭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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