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鄂经信办企业〔2022〕1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第八批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及更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认定申报。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请湖北省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企业需严格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及“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工信部已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不再参与本次省级认定申报。
(二)复核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标准与现行认定标准保持一致。放弃复核的企业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放弃说明。(名单见附件1)
(三)更名申请。第一批至第七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仅发生企业名称变更且未涉及分立、合并、重组、经营业务调整等与认定条件相关重大变化的,可按要求提交简单更名申请,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见附件2)。
(四)核心材料要求。企业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后的已赋码版,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审计报告须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资料不一致将影响认定结果。
确因特殊原因在申报截止前无法出具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企业,申请书中“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指标可用财务报表或上级部门审计数据,企业需说明无法提供的原因,提供报表并承诺数据真实有效(参考附件3),企业须在2026年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工作结束前,将已赋码审计报告补充上传至系统,纸质材料报区企服局备案。
二、工作程序
第八批专精特新企业推荐和第五批专精特新企业复核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由区企服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市经信局,市经信局按程序推荐上报省经信厅。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线上申报。认定、复核、更名申请均采取线上填报+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相关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完成资料填报,导出对应申请书,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申请书封面处按要求加盖公章,“真实性声明”处加盖公章及法人签章,扫描后与其他佐证材料(参考附件4)一同上传至培育平台。 线上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31日(建议企业在3月26日前完成线上申报,方便区级审核)。技术支持电话:010-87901037;邮箱:chenshufan@china-aii.com(技术问题);账号问题咨询 010-12381。
(二)线下报送。请各申报企业将从培育平台导出打印的申请书或复核申请书,按要求盖章后与其他佐证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申报企业名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以及将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pdf格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5)汇总存入u盘中,一并于3月27日前报送至企服局(光谷政务中心7号楼7012)。
(三)填写备案信息表。请所有参加第八批申报和第五批复核的企业点击链接https://f.wps.cn/g/lYR1uWhU/或扫码填写《东湖高新区专精特新企业申请复核备案表》

四、政策衔接说明
为做好与新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有效衔接,自2026年4月1日起,《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中涉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相关条款及认定标准废止。新版办法实施前已认定的上述两类企业,称号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失效后按新版办法重新申请认定或复核。
五、联系咨询
企业在申报中有关政策咨询、问题答疑等,可电话联系企服局:67880565;或者加QQ群:1081953307。

附件:1.东湖高新区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名单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
3.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情况的说明(参考示例)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参考)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6.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及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企服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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