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市发改委(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荆门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荆价发〔2019〕1号)文件规定,2月15日(腊月廿八)0时至2月23日(正月初七)24时,荆门城区巡游出租车在按计价器打表计费基础上,每趟次加收5元。
市交通运输局表示,此次加价旨在鼓励出租车驾驶员在节日期间坚持出车,有效满足市民走亲访友、聚会购物等出行需求,同时兼顾维护经营者与乘客的合法权益。该政策依据2019年运价调整文件中“春节法定假期间临时运价:春节放假7天运价除计价器计价外每车次可加收最高5元”的规定执行。
与此同时,部分网约车平台也将调整服务机制,以激励驾驶员在客流高峰时段提供出行服务。滴滴出行荆门办事处负责人介绍,春运及春节期间,平台将在高峰时段试行收取司机服务费机制,该费用由乘客支付并全额给到司机。此外,平台还将通过发放完单奖、流水加速卡等奖励方式,进一步调动驾驶员积极性,全力保障春节期间运力稳定、供给充足。
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市民,春节期间出行请提前规划,如遇出租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加价等行为,或遇到驾驶员拒载、不打表等违规经营行为,可拨打12315、12328投诉举报。(记者郭玉红 通讯员刘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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