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冈日报讯 (通讯员石磊)2月6日,黄冈市中院与罗田县法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金发放活动,为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余元,为群众纾难解困。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持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积极拓宽救助渠道,优化司法救助工作流程,努力实现对困难当事人的“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
此次获得救助的当事人,均因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本人或家庭因意外变故陷入生活困境,依法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尽快缓解群众的燃眉之急,市县两级法院主动加强联动,严格依照救助程序,加快审批发放流程,确保救助金及时精准到位。
发放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亲切交流,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坚定信心、积极面对。“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受助申请人周某在接过救助金时激动地说:“感谢党、感谢法院,让我们在艰难时刻感受到了国家的温暖和司法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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