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召开会议宣布国家民委党组关于中南民族大学领导干部任命的决定

中南民族大学召开会议宣布国家民委党组关于中南民族大学领导干部任命的决定

1月22日下午,学校召开专题干部会,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义同志宣布了国家民委党组关于李俊杰同志任职的决定:李俊杰同志任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正司级)。

校党委书记徐业勤介绍了李俊杰同志的基本情况,向李俊杰同志来校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李俊杰同志在北方民族大学任职期间,推进北方民族大学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取得突出成绩。此次来校工作,充分体现了国家民委党组对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对李俊杰同志个人的关心关爱。他表示,完全赞同、衷心拥护、坚决服从委党组的决定,并将全力支持李俊杰同志的工作。

李俊杰表示,坚决服从国家民委党组的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尽快适应新环境新角色,严格落实委党组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作为,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全体校领导、校党委常委,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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