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标志着我市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全面启动。此举旨在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职工健康风险防护网。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由工会牵头组织,多部门协同配合,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具体经办、职工自愿参加的公益性、互助性、非盈利性保障制度。该活动严格遵循“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的原则,旨在帮助在职职工有效应对因疾病、意外等导致的医疗负担和经济困难,是对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有助于防止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根据通知,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湖北省办事处设定的保障项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为职工选择一个或多个保障项目,并自主确定参保份数,通过单位工会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保障资金通过职工个人缴纳、工会经费资助、单位行政资助及社会赞助等多渠道筹措,并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通知明确,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可按不超过缴费总额80%的比例,由单位工会为职工参加互助保障活动进行补助。单位工会经费不足的,可通过行政补助收入的方式充实工会经费。同时,积极倡导并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筹资组织职工参保。基层工会使用工会经费参与互助保障的,须依据《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将相关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为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全市各级工会将通过媒体宣传、入企宣讲、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该活动的普惠性、互助性与公益性,持续提升社会认知度与参与度。未来将加大在新兴就业形态领域的参保扩面力度,推动互助保障覆盖更多职工群体。(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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