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宁网讯 通讯员邹辉、张继光、杨世杰报道:1月2日,笔者从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获悉,崇阳县正式出台高排放车辆及机械提前淘汰更新补贴方案,通过财政激励引导老旧高排放设备退出,加快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提升。
该《方案》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此次补贴方案针对两类高排放设备,补贴范围与标准清晰明确。其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提前报废此类车辆,可按车型及使用年限申领1万元至4.5万元报废补贴;若淘汰后更换为新能源货车,还可额外申请3.5万元至9.5万元更新补贴。其二,叉车、挖掘机等符合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补贴为0.6万元至5.7万元;若更新为纯电动机械,最高可再获23万元补贴。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类补贴可合并申领,累计上限为28万元,实际补贴金额以相关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方案》对申请者资格与办理时限作出严格规定。申请者需确保车辆或机械于2025年11月1日前在崇阳县完成登记,所有权人可为个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且需无生态环境领域失信记录。淘汰与更新行为必须在政策执行期内完成,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同时,本次补贴实行总量控制,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完毕后,将停止受理申请。
据了解,该政策由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多部门共同推进实施,旨在通过财政补贴减轻车主和设备使用者的更新负担,推动高排放设备加速淘汰,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此次政策的落地,将进一步优化崇阳县移动源污染治理结构,为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注入新动力,助力全县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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