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自然保护地 进一步整合优化拟上报成果的公示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自然保护地

进一步整合优化拟上报成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及《省林业局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函》(鄂林保函〔2025〕115号)要求,我区在2024年国家联审公示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经专家评估论证,形成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现将拟上报成果进行公示。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园林和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自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共5天。

电子邮件:2368445332@qq.com

联系人:王学朋

联系电话:027-87459731,18571868097

地址:高新二路41号8栋光谷建设大厦附楼

附件:东湖高新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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