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湖高新区2024年新型显示政策(第四条)拟奖补资金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湖高新区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22〕33号)及《关于组织申报东湖高新区2024年新型显示政策奖励补贴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审核、实地核查、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等流程,现将科创局负责条款(政策第四条)拟支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1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67880178,光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4009室

关于东湖高新区2024年新型显示政策(第四条)拟奖补资金的公示附件-东湖高新区2024年新型显示政策(第四条)拟奖补资金.pdf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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