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 恩施州5集体5人获殊荣

全省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 恩施州5集体5人获殊荣

恩施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龙炳洁)12月16日,省委、省政府公布“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名单,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予以表彰,我州5个集体和5名个人入选。

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全省50个集体“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授予49名个人“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我州获得“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包括:恩施州高级中学、利川市第二民族实验小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支行、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巴东县供电公司、鹤峰县贺英女子民兵连。获得“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的分别是:恩施市润邦国际富硒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文旗,利川市公安局二级警长杨蓥,建始县官店镇中心学校校长谌令华,恩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顾浩,毕上(恩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教育官夏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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