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罗毅
12月19日下午,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十堰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立法情况,并就相关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开门问计聚民智解民忧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广大居民对住得舒心、住得安心的期待愈加强烈。为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2025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物业立法列为年度一号工程,坚持法治为民、问题导向、开门立法,决心以法治方式推动破解物业治理困境。
立法工作启动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组建6个专项工作组,细化每周任务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深入30多个住宅小区实地调研、解剖麻雀,召开座谈会、碰头会、调度会40多场;创新推出“扫码提建议”小程序,吸引4.3万人次参加讨论,收集电子问卷5539份,各方面建议3200余条;先后两次在秦楚网等媒体平台全文公布法规草案,多次发函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工部、市委编办、市信访局等部门及县(市、区)、街道、社区与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此次立法过程中,参与人数和建言数量均创十堰立法史新高。
《条例》草案委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起草、武汉大学开展论证评估,历经26次修改,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相关省直部门给予大力支持。2025年11月27日,《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全票批准。12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向社会颁布《条例》,标志着我市物业治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精准施策破解十大难题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平介绍,《条例》注重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物业服务与管理中反映集中的十大难题。
其中,在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方面,《条例》从源头上破解侵占业主利益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划完成物业配套设施建设,申办业主共有部分的权属登记;规定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配建平面图作为房屋销售合同附件,告知房屋买受人;严格规定物业承接查验的程序、时限及整改移交要求,防止“带病”交付。
为破解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履职难题,《条例》细化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启动程序,明确筹备经费来源和标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按照物业区域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2元且总额不低于一万元、不高于五万元的标准承担。《条例》还创新业主大会议事方式、规范业委会产生和运行、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小区,授权街道、乡镇组织成立物管会,填补物业管理空白。
为破解公共收益“糊涂账”、维修资金使用难题,《条例》清晰界定共有资产,要求单独开设公共收益银行账户、独立核算,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明确公共收益用途,强化审计监督。《条例》还要求,发生电梯安全故障、外墙及屋面严重渗漏、外立面及公共构件脱落等紧急情形,需要立即维修的,简化使用程序,房屋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直接拨付申请额度百分之五十的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完毕后据实结算,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此外,《条例》还着力破解物业管理组织力量、小区管理秩序、监管责任落实、违法责任追究等难题,确保《条例》能落地、可操作、真管用。
统筹推进确保落地生根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传国介绍,为确保《条例》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市政府将《条例》实施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治理任务来抓。精心组织部署,扎实做好施行准备,并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市政府将针对公共收益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不达标、违规收费、安全隐患等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特别是要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大摸底、大清查”,推动建立专户管理、定期审计、全面公开的制度,切实管好业主的“钱袋子”。同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法规执行到位,确保《条例》的每一项规定都能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市民。
市住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晨晨表示,将广泛开展宣传,梳理《条例》实施过程中业主、物业企业反映的高频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手册》,在商业街区、住宅小区设立咨询台,面对面答疑解惑。以《条例》施行为契机,修订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出台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等配套文件,健全物业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体系。
市城管执法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飓介绍,《条例》公布次日,张湾区汉成世家小区联合执法工作站投入使用,张湾区综合执法局、汉江路街道执法中心入驻,为周边4个小区提供“家门口”精准服务。今年内,我市还将建成28个联合执法工作站(中心城区
20个),146个城市社区实现城管工作岗全覆盖,为小区秩序维护、环境优化筑牢坚实支撑。
据悉,下一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压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工作,让《条例》的核心内容及明确的权利义务家喻户晓。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法规执行到位,为建设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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