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保障破解“上下楼”难题 咸宁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立法

全链保障破解上下楼难题咸宁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立法

咸宁网讯 记者见博、通讯员夏百灵报道:12月15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2月10日正式公布,将于明年3月1日起全面施行。作为我市首部聚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专项法规,《条例》以法治思维破解意见统一难、资金筹措难、建设监管难、后期维护难四大痛点,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上下楼”提供坚实保障,是我市回应民生关切、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城市更新的重要民生举措。

近年来,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稳步推进,但业主诉求分歧、资金压力突出、部门协调不畅等问题,仍制约着部分老旧小区的加装进程。为切实回应群众期盼,市人大常委会将该条例制定纳入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历经基层调研、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等多个环节,充分吸纳民意民智,最终形成专项法规。 

《条例》共5章31条,构建起全流程、多维度的保障体系。在申请条件方面,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征收计划、非危房且非单一产权的四层及以上住宅,均可申请加装电梯,覆盖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表决规则上,采用“双三分之二参与+双四分之三同意”的标准,既保障民主决策,又兼顾决策效率,同时建立异议处理机制,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化解矛盾,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条例》创新推出“业主自筹+政策补贴+社会支持”的多元模式。财政补贴方面,市城区每部电梯给予10万元奖补,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其他县市补贴标准为10至15万元;同时,通过集中采购让电梯价格降低2.2万至4万元,推出最高10万元、期限3年的“家梯贷”,支持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费用,多重举措大幅减轻居民资金压力。 

针对后期维护难题,《条例》明确电梯归业主共有,房屋转让时权利义务同步转移。无物业管理、业主自治能力弱的小区,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保公司或专业第三方作为管理单位,推行“专业托管+维保保险”模式,业主每年支付少量费用即可享受专业维保和人身财产意外险,后续还将升级物联网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实时监管。同时,电梯全面接入全省应急处置平台,遇故障可一键求助,市场监管部门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维保监督,严查违规维保行为。

为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将牵头构建“市级统筹、县(市、区)落实、社区联动”的宣传体系,通过短视频、社区宣讲、咨询点等形式普及政策;优化“一站式”服务,推行集中申报、联合审查、并联审批,让居民少跑腿;强化部门协同与管线单位联动,开辟绿色通道、优惠收取迁改费用。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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