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社矫机构审批权 8名民营企业社矫对象无一人违法犯罪

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社矫机构审批权 8名民营企业社矫对象无一人违法犯罪

开阔的厂房里,机器的轰鸣声伴随着工人们忙碌的身影,流水线作业下各项生产工序有条不紊。“我们目前拥有员工130多名,今年年产值预计将达到6000多万元,目前企业发展态势良好,明年还要继续扩大产能。”近日,仙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峻带领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来到本市一家乡镇企业进行回访,听着企业负责人张华(化名)的介绍,眼里看到的是一幅热火朝天的生产场景。

张华是本市某乡镇企业的负责人,今年3月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后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因企业经营原因,张华需要经常往返仙桃和武汉两地,遂于今年5月向本市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社区矫正机构收到其申请后向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征求意见。

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查阅了其档案,了解到张华认罪悔罪态度好、社会危险性小,入矫之后一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并实地走访了其生产场所。在此基础上,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就其外出必要性和风险性进行了公开听证。综合调查情况和听证意见,市检察院最终向社矫机构提出了应当批准张华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监督意见,解决了其频繁请假不便的难题。

据悉,市检察院今年以来已依法监督社矫机构审批涉民营企业社矫对象外出申请8人,无一脱管或再违法犯罪。(通讯员 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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