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问题(省序号23)整改验收公示
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量大,管理水平低,部分未编码登记、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在禁用区内使用。
二、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
提升监管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倒逼高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二)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持续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编码登记制度,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购置的柴油农业机械必须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否则不能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2、2024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部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
3、2025年12月底前,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淘汰更新。
4、2025年12月底前,协同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使用要求。
三、整改完成情况
目标完成情况:
我区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并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的工作方案》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的通告》文件要求开展编码登记及抽测核查工作,对违法违规情况依法依规处置。
措施完成情况:
1、区环境水务局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并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的工作方案》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的通告》等文件要求对全区在建工地、港口码头、工业企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工作。2024年4月18日,区环境水务局会同区建设局、区城管局等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业务的培训,会上各部门部署了各领域内的工作要求,建立常态监管机制。2024年全年共编码登记223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531台,超标10台均已立案查处;东湖高新区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无购置柴油农业机械情况。
2、2024年4月18日,区环境水务局会同区建设局、区城管局等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业务的培训,会上各部门部署了各领域内的工作要求,建立常态监管、联合执法等机制,明确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的工作要求。2024年全年审核发放了140个场地码,2025年1月1日至今审核发放了40个场地码,并对其现场进出场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核查。
3、东湖高新区共8个街道,已全部开展了“城中村”改造工作,无农业户口,农民已变为居民,并全部实施了社会保障。武汉市农机相关工作主要下达至6个新城区,高新区主要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无购置柴油农业机械情况,也未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且高新区农业企业在高新区无种植基地,不存在农业机械淘汰更新情况。
4、区环境水务局联合区建设局、区城管局持续对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联合执法工作,2024年共核查49个工地、28个企业、1个港口码头,核查已完成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442台,对编码不合规的36台予以更正,对1台违反禁用区管理规定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立案查处。2025年1月1日至今,核查禁用区内49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对编码不合规的66台予以更正,未发现违反禁用区管理规定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情况。
现将整改情况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4日(10个工作日)。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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