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市经信局正在组织开展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工作,请区内各企业对照申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开展促进中心建设运营的牵头单位应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单独组建,也可联合相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共同开展促进中心的建设运营。对于联合申报促进中心的,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需签订联合建设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实施数字化转型服务的责任、义务及利益分配机制等。

(二)促进中心建设主体应有国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有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和网络接入能力、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促进中心建设主体所在地应为其服务行业的主要聚集区或行业资源集中的地区,有2年以上服务相关行业和地区的经验。

(四)促进中心建设主体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商的管理水平;有专职技术团队,包括一定比例的行业技术人才和数字化专业人才。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生态构建能力,与已有行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载体充分衔接,能够为区域内行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并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优惠服务。

(五)促进中心建设主体应建立与服务实施相匹配的制度.流程、标准和保障措施,系统解决方案联合攻关、应用推广等机制较为健全,运营模式科学合理。

二、材料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周五)12:00以前,逾期将不受理。

(二)提交地点:东湖高新区管委会7号楼7016房间

(三)材料要求

1. 汇总表(扫描二维码在线填写)

2. 申报单位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

3. 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版本,现场U盘拷贝给工作人员)

(四)其他说明

1. 请企业首先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汇总表填报工作(根据信息安全要求已加密非本人填报信息,请依次有序填报),根据在线共享文档填写时间顺序,获取相对应的该项目序号(左侧第一列),序号需标注在申报书封面左上角。

2. 材料电子版,请提前压缩好全部文件并按照文件名保存:

序号-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项目申报书-企业名称

3. 材料纸质版,请胶装成册,写好序号,加盖公章,与材料电子版保持一致。

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联系方式:市经信局 85317029 区企服局 65563330

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2: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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