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两个集体荣获“全国模范”

咸宁市两个集体荣获全国模范

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徐唐超)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授予全国99个城乡社区、99所学校、100个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5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及19个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我市2个集体榜上有名。

此次表彰共涵盖城乡社区、学校、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等五个类别。通城县北港镇横冲村凭借在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应急救护培训及人道服务等方面的显著成效,荣获“城乡社区类”模范单位;赤壁市红十字水上救护志愿服务队则因长期致力于水上安全救护,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作出积极贡献,荣获“志愿服务组织类”模范单位。

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表彰是对我市红十字工作的充分肯定,并号召全市各级红十字组织和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积极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努力开创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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