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车主选择网上平台直接卖车 图源网络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闪
买卖甲乙双方以及丙方中介平台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买方已将购车款及佣金、手续费打给平台,还不等平台打给卖方,卖方却叫停了交易。近日,浙江的叶先生向《极目帮办》求助反映,希望获得违约赔偿款。
叶先生是一名二手车商,从事二手车交易已有多年,多次通过天天拍车平台从卖家手中买车。今年5月25日,叶先生看中了一款二手车,售价4.26万元,他与卖方车主李先生及天天拍车平台所属上海谨优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
“合同上约定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要向对方赔偿10%违约金,天天拍车工作人员告诉我说,车主不想卖了,把车款还给我,没有赔偿。”叶先生认为,以前他作为买方违约曾被平台扣除购车定金,此次卖家违约也应赔偿他违约金,但平台和卖家均拒绝赔偿,因此他非常不满。
极目新闻记者也向天天拍车平台进行了采访求证。该公司核实后表示,对于车商叶先生的投诉深感抱歉。经查,该笔交易因需要车主到车管所平移车牌,造成在交易日当天无法交车,公司及车主和车商叶先生三方约定,5月25日叶先生打款到公司,但合同生效时间以公司打款给卖方李某某时间为准。该约定已经写进合同备注,三方签字盖章生效。目前卖方车主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车管所平移车牌,造成无法交车履约。但因协议已有约定,无法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追究车主。公司已经给予车商叶先生办理交易退款,同时给予其平台收车券,来弥补为叶先生带来的不便。但叶先生坚持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必须给予其超过4000元现金的补偿,工作人员将继续同其协商解决此事。
记者根据叶先生和天天拍车提供的合同看到,在备注一栏中,确有“此合同生效时间以丙方打甲方车款时间为准”的约定。天天拍车平台工作人员介绍,叶先生将车款打给平台后,还没办理平移车牌手续,卖方就提出终止交易了。
湖北大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进伍表示,如果买家已将车款打给丙方,但卖家不想卖车,要求丙方不打车款,则属于其故意阻止合同生效,应视为合同已生效,买家可按合同约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是卖家故意阻止合同生效,则买家需证明自身存在损失,仍可向卖家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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